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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選擇權進階價差策略


 

買進一口9月履約價為5500的買權(價格200點):就代表著,買進了一種價值為200點的商品,每一點的價值是50元台幣,所以這件商品的價格是10,000元,而這商品的名稱就叫做“用5500點---買進---台股指數期貨---的權利”。

 

再進一步的說明呢!就是代表選擇權到期之後,指數不管走到幾點,你都擁有“用5500點---買進---台股指數期貨---的權利”,既然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那就代表著指數如果走到不利於你的情況下,你就可以放棄行使這個買進的權利,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你放棄權利的代價就是你付出的價格(即權利金)1萬元。

 

用上面的圖形來看會清楚很多,該筆買權的履約價為5500點,而價格(既權利金,也是成本)是200點,也就代表扣掉成本後,損益兩平點是5500 + 200 = 5700點,代表著,台指期結算價若大於5700點就會是獲利的,小於5500點的話,你就會放棄行使這個買進權利,為什麼呢?因為若指數跌至5300點,但你卻必須用5500去買進5300的東西,那我當然不願意啊!因此上圖就是這樣形成的。損失有限,獲利無限。

 

舉例來說:台指權的最後交易日是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三,也就是2005年9月20日,結算日就是最後交易日的隔日,也就是2005年9月21日,當時的台指期的結算價為6082點,在圖形上可以發現是獲利的,獲利金額就是(6082 – 5700) * 50 = 19,100元。

 

換個方向,如果變成“賣出”一口9月履約價為5500的買權,圖形如下:

 

 

 

 

這次變成賣方了,讀者要注意,這裡的賣方與賣權是不一樣的意思喔!而買方與賣方的差異在於,賣方須要支付保證金,因為賣方一開始就先收了買方付的權利金,也就是1萬元,就要負起到期時履約的責任,因此投資人會有當賣方成本較高的錯覺。

 

在這裡就可以知道為什麼賣方會像莊家,買方會像賭客了,買方用小錢賭指數向上或向下,賣方就賺賭客猜錯方向的權利金收入。

 

同樣的原理可以延伸出,其它賣權的圖形:



 

懂了原理之後,格子炳建議就不要再去想原理了,一切用圖形來思考,選擇權就不是那麼複雜了。接下來我們再介紹一些進階的選擇權價差策略了。HTS選擇權策略平台,有強大的策略分析與下單介面當初在韓國選擇權市場投入一顆震撼彈,選擇權每日成交量甚至因此成長至超過台灣市場百倍以上的交易量。全球有數以萬計的投資人正在利用類似的交易系統在選擇權市場中掏金!

 

首先在投資以前,先確立自己對盤勢的看法,日盛的HTS有內建選擇權六大主要策略,每一大項目中又有細分各式各樣多樣化的策略,無論多空、盤整都有策略,除此之外,若需以合成部位來掌握無風險套利的機會也可透過此系統來監控。六大策略分支如下:

 

 接下來,用例子說明各個策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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